浙江通超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只轮胎、7000米道口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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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浙江通超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只轮胎、7000米道口板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珠岙镇金湖洋开发区

(3)建设规模:企业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本次扩建项目,生产工艺沿用现有工艺,仅增加生产设备以提升生产规模,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将具有年产10万只轮胎和7000米道口板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距离/m

经度

纬度

樟树下村

121.2895

29.0509

居民区

人群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E

790

石马村

121.2954

29.0596

居民区

人群

NE

1790

下洋村

121.3006

29.0577

居民区

人群

NE

2090

金湖洋村

121.2747

29.0504

居民区

人群

W

600

高枧村

121.2630

29.0514

居民区

人群

W

730

姜家山村

121.2802

29.0383

居民区

人群

S

1120

独山村

121.2705

29.0498

居民区

人群

SW

1500

双楼村

121.2640

29.0492

居民区

人群

SW

1850

岙坑村

121.2553

29.0378

居民区

人群

SW

2650

枫马岭村

121.2769

29.0610

居民区

人群

NW

1440

岙兴村

121.2701

29.0603

居民区

人群

NW

2050

坎头

121.2727

29.0635

居民区

人群

NW

1830

珠岙村

121.2784

29.0661

居民区

人群

N

1900

珠岙镇

121.2817

29.0668

居民区

人群

N

2100

祥里村

121.2818

29.0742

居民区

人群

N

2000

上胡村

121.2920

29.0689

居民区

人群

NE

2350

下胡村

121.2945

29.0707

居民区

人群

NE

2650

下桃山村

121.2968

29.0690

居民区

人群

NE

2550

香山村

121.2618

29.0718

居民区

人群

NW

2680

高枧中学

121.2613

29.0530

学校

人群

W

2090

珠岙中学

121.2816

29.0701

学校

人群

N

2250

珠岙医院

121.2836

29.0676

医疗区

人群

N

1920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近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不排入周边水体,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非地下水环境敏感区,项目废水不进入周边地表、地下水体,且废水水质简单、无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经过预测评价可知,只要企业在落实好防渗、防漏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不会恶化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建设项目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4)声环境影响

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5)固废处置影响

各类固体废物按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得到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分类

防治对象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建设冷却水循环水池,定期补充损耗量,冷却水不外排

/

废气

轮胎配料破碎粉尘炼胶废气

轮胎配料和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与炼胶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基准气量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企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二硫化碳恶臭气体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轮胎硫化废气

轮胎硫化废气经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道口板配料破碎粉尘炼胶废气

道口板配料和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与炼胶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道口板硫化废气

道口板硫化废气经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燃气废气

新增天然气锅炉,燃气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5)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台环发[2019]37

地下水

固废不得露天堆放,生产区地面要采取防渗、防漏、防腐和防混措施。场地内四周设截污沟。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排水系统等均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建立专门的防风、防雨、防渗、符合规范要求的一般固废、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固废按照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有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以防二次污染。

防止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

噪声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 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破碎机设备可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固废

钢丝

外售综合利用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废活性炭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包装材料

外售综合利用

有毒有害包装材料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废液压油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废过滤棉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门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的要求;符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等相关行业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用地符合三门县域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能维持周边环境功能区要求。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征求意见的内容

公众可以通过向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为2022616~527。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环评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注:如不同意者,须说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视无效处理。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516日~2022527

、联系方式

1、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83326207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通超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珠岙镇金湖洋开发区  电话:13566458262/

3、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绿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靖江南路559  电话:13575899126/

 

 

 

 

 

 

 

                             建设单位浙江通超工贸有限公司

                                       

                                                           2022.5.16